问题 |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满足的条件: 1、必须同时存在着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这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首要条件。 2、行政诉讼与附带的民事诉讼必须有内在的关联性。 3、政诉讼与附带的民事诉讼的诉讼请求必须有内在的联系。 4、人民法院对两种不同性质又相互联系的诉讼请求并案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我国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条件是: 1、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裁决,其他行政行为即使涉及民事纠纷也不能一并审理。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的行为。此行为因具有强制力而属一种行政行为,其特殊性在于不是行政机关的单一管理行为,而是解决争端的活动,由此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三方法律关系。当事人对民事权利义务的分配不满,必须先提起行政诉讼。 2、被诉行政裁决违法。行政裁决合法,法院应当作出维持判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分配也因此而确定。只有行政裁决违法,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能。 3、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纠纷。既然是附带民事诉讼,就必须遵守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原则,在当事人没有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下,法院无权一并审理。 行政赔偿请求人有哪几种 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不法侵害而依法要求赔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国家赔偿法》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应当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一般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和管辖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主要是解决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拥有司法审查权力。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提起行政诉讼是否还有限制?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提起行政诉讼也有限制,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不予登记立案: 1.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危害国家安全的; 4.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6.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 行政诉讼赔偿如何立案 登记立案。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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