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上主刑的刑期计算方式如下:
 1、监管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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