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订合同的员工能否直接入职?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法律损害劳动者权益或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则需支付劳动者每月工资的两倍。 法律分析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拓展延伸 雇主是否可以要求未签订合同的员工直接入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通常不能要求未签订合同的员工直接入职。合同是雇佣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文件,确保双方权益的保护。未签订合同的员工可能会面临工作条件不明确、工资待遇争议等问题。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临时工作、实习等,可能存在例外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和员工应当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工作安排、薪资待遇等关键事项,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保护。因此,雇主应该尊重劳动法规定,与员工签订合同,确保合法合规的雇佣关系的建立。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应尊重员工权益,与员工签订合同,确保合法合规的雇佣关系的建立。合同是雇佣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文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未签订合同的员工可能面临工作条件不明确、工资待遇争议等问题。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临时工作、实习等,可能存在例外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和员工应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工作安排、薪资待遇等关键事项,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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