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或集体在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个人集资二十万元以上或吸收三十户以上或损失达十万以上,公司集资一百万元以上或吸收一百五十户以上或损失五十万元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构成非法集资罪。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