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第九十一条,公司应该在合法劳动期间内支付员工工资,如果公司不支付或拖欠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先向本公司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员工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公司与员工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公司与员工必须履行。仲裁裁决公司支付员工工资,公司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员工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公司不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员工可以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章劳动争议。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