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开小饭点需要以下手续:1.本人要持有经营地点房屋的产权证、租赁协议、身份证等核名手续,到所在辖区工商部门进行核名;2.领取核名单后,到卫生局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等前置手续;3.本人携带核名手续、核名单以及卫生许可证等相关前置手续,到所在辖区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先到辖区环保局相关部门申请,部门受理后,一般会有工作人员上门来检查指导。会看你的装修设计布局平面图,食品加工场所是否合理,再看看店铺具体位置,标注周边设施,是否可从事该项商业经营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 第六条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