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抵押权人所有的房产
释义
    抵押权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处分抵押房产: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且当事人之间未达成延期履行的协议的;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一条
    有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4: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