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可以将其所拥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该转让不会减免抵押担保责任。即使债权已被转让,原债权人依然要对其作为抵押人所承担的抵押担保责任负责。只有在债务人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放弃担保人的权利后,担保人才能获得免责。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抵押人和质权人转让其担保的,不免除其担保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适用问题的解释》第二百零五条:“即使债权已被转让,抵押人、保证人等依然要对其作为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责任负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担保人与债务人协议放弃担保权利,被担保人同意的,可以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