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标保证金的具体金额是多少? |
释义 | 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限额及不合理条件限制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估算价的百分之二,具体根据项目类型确定。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也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合理条件包括提供差别信息、不相适应的条件、特定行政区域或行业的加分条件、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供应商限定等。此外,还包括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组织形式。 法律分析 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是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 具体表现为: 1、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收取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 2、勘察设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收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百分之二; 3、政府采购项目则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结语 合理公正的投标保证金制度是招标项目中的重要环节,其最高限额应根据项目类型和估算价进行规定。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勘察设计项目最多不超过1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则不得超过概算的百分之一。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不得挪用保证金。此外,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包括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设定不适应项目实际需要的条件、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等。任何不合理的限制或排斥行为都应被严格禁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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