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很遗憾,在天津买房并不能落户。目前,天津已经不再有购房送户口的政策。天津于2014年5月31日已取消外地人在津购房办理蓝印落户政策,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积分落户。 1、无天津户口,孩子可接受九年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无天津户口,孩子不能参加中考、高考 政策收紧,自2018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起,在没有落户之前,无法参加中考。若您的孩子高中在读,需要在高考前尽快落户天津,或者回原籍所在地高考。否则,孩子不能读本科以上的院校。 解决孩子在天津上学的办法是父(母)通过人才引进或积分落户的方式来落实户口问题,然后把孩子户口迁过来。为了不耽误孩子上学问题,建议长期在天津生活、发展的家长们尽快落实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办理蓝印户口的通知》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外省市户籍人员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办理蓝印户口。2014年5月31日前(含)购买商品住房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仍可按原规定办理蓝印户口。 二、已取得蓝印户口的外省市人员,仍可按原规定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 三、《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津政办发〔1994〕34号)于2014年5月31日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