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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续订合同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释义
    续签合同只要准备合同就可以,合同里面写明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职位和工资,还有单位名称。其他条款可以不变也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适当修改,具体视实际需要而定。材料方面由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了。当然具体的有关条款还是得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后才能确定,然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一、续订劳动合同的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以后,应该如何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
    (二)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三)续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将双方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附原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送有管辖权的劳动鉴证机构进行鉴证,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延续手续。
    二、劳动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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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3: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