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品房交付标准是:房屋交付时需经过验收并且验收合格;房屋交付时配套基础设施已经具备交付的条件;房屋交付时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 (3)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5)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