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属于打官司吗 |
释义 | 申请劳动仲裁不是打官司,但仲裁后双方不满意要开庭就是打官司了。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 2、工作时间和休假:包括加班、节假日、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 3、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等; 4、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程序、补偿等; 5、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续签等; 6、违法行为的赔偿:包括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申请人损失的赔偿等。 劳动仲裁的条件包括: 1、具有当事人和仲裁机构的法定资格:即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机构必须是经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劳动仲裁机构; 2、符合仲裁争议的范围:仲裁争议必须是劳动关系中的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伤保险、人事争议等; 3、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仲裁申请必须具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证据材料; 4、申请期限内:仲裁申请必须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超过期限的将无法受理; 5、无诉讼程序或者已撤诉: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前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已撤诉的。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是一种高效、公正、便捷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不属于传统的打官司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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