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级医疗事故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因为医务人员的原因,造成严重的功能障碍和部分劳动能力丧失,导致全国各地病人重要组织器官的丧失。这种组织器官的损伤和严重的功能障碍暂时不影响患者的生命。一般认为,劳动能力的丧失超过1/ 3,那么就被认为是劳动能力丧失的一部分。 三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耳机的医疗事故分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每一个等级都有详细的伤情规定。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标准是实际发生的费用; 2、误工费标准为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三级丙等医疗事故的其他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一、医疗鉴定书院方轻微责任怎么办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责任程度划分仅仅是定性,而没有完全解决定量的问题,即具体应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有人认为,主要责任应承担60%~90%,次要责任承担20%~40%,轻微责任承担比例不超过10%。 这里的责任划分一般都是因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医疗事故一般需要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5.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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