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权责任都包括哪些 |
释义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条的规定,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按照法律的效力范围,法律可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一般法是指在一国的范围内,对一般的人和事都有效力的法。特别法是指特定地区、特定人、特定事、特定时间内有效的法。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区别在于,就地域来说,一般法适用于一国的全部地域,而特别法适用于局部地域,如民族区域自治法就人而论,一般法适用于所有的人,而特别法适用于特定的人,如兵役法就时间而论,一般法适用于平时,特别法适用于特别时期,如戒严法就事而论,一般法适用于一般的事,而特别法适用于特别的事。侵权责任法是关于侵权责任的一般法,其他法律如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是特别法。侵权责任法和相关法律的关系,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因此原则上优先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也规定:“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人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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