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南宁市公安局网上服务平台户政服务大厅注册登录账号,在办事中心栏目中选择市县外迁入,点击迁入本市城区按钮,选择投靠亲属落户。进入办理页面后,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选择相关落户类型,上传相关相片材料。最后,确认内容真实有效的,勾选同意按钮,点击提交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