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表示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上诉到上一级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如果是对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后的十日内,上诉到上一级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第一审的期限为3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要延长期限的,需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才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