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谁的职责
释义
    法律分析:
    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单位的职责。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在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以及符合其他条件时,可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7: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