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遇劳动仲裁失败,如何维权? |
释义 |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时,当事人必须在收到裁决书后的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裁决书生效。如果仅对实体不服,也需在15天内起诉。若对程序和实体都不服,应同时提起申请和起诉。 法律分析 根据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你仅对实体不服的话,必须把握15天时效,及时起诉。若程序、实体都不服,应同时提起申请和起诉。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败诉后的维权策略 劳动仲裁败诉后的维权策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仔细审查仲裁裁决书,确保了解败诉的具体原因和法律依据。其次,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意见和建议,评估是否有上诉的可能性。如果有上诉的机会,及时提起上诉,并准备充分的证据和辩护材料。此外,与相关工会或组织联系,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同时,积极寻求媒体曝光,引起公众关注,增加舆论压力。最后,如果败诉是因为程序不当或违法行为,可以考虑向监管机构或相关部门投诉,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理性,坚持合法权益,争取公正的结果。 结语 合理维权,争取公正。根据劳动法第50条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在15天内起诉。审查裁决书,咨询律师意见,评估上诉可能性。准备充分证据,与工会合作,寻求媒体曝光,增加舆论压力。如败诉因程序不当,可投诉重审。维权过程需冷静理性,坚持合法权益,争取公正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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