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能源费收取规定 |
释义 | 律师分析: (1)依据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共用设备使用时间、使用总功率,分摊至物业使用面积,产生公共能耗费单价。 (2)依据每月能耗(水、电、煤)账单总金额分摊至物业使用面积,产生公共能耗费单价。 (3)依据业主使用公共设施的区域、区域内设备的使用功率分摊至区域户数,产生公共能耗费单价。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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