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公司合伙人退出,产生纠纷,该怎么办 |
释义 | 合伙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退出合伙企业:1、声明退伙。声明退伙又称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2、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3、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我想问一下,如果公司合伙人退出,发生纠纷,该怎么办 合伙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退出合伙企业:1、声明退伙。声明退伙又称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2、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3、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公司解散,股权应该如何处理 股在以下法定情形下可以申请解散公司: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发生;2、通过重组、和解等途径不能解决;3、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解散公司;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商品房宣布破产怎么办 法律分析:房地产开发商宣布破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若宣告破产时房屋尚未建成,则会造成开发商对购房者不能履行责任的情况。按揭贷款买房和分期付款买房,这两种买房的方式会对房屋的产权归属会产生不同影响。购房者买房时要注意房子的销售手续和产权是否明晰;该房屋是否有产权证和销售许可证;是否被抵押,抵押期限以及如何解除抵押;如果是拍卖房,应弄清产权过户手续是否已经办理等。2、如果开发商破产后房子已建成,购房者则可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者可以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该房企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如果已经合法注销,则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以及其它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近年来增值近年来增值税有没有降低税率? 1、降低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减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减为9%。2、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法律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一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第二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第三条 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公司上市原始股的分配情况 一般来说,股份是根据投入分配的。非实物投入的,根据评估价格和投资者的认可程度确定。这种股权分配一般由投资者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协商。在一系列相关要求提出后,公司内部登记股数,计算每股价格。同时,所有股东的股份约占总股份的75%。由于创业公司没有相应的资金或技术进行抵押,剩余股份的25%用于以下用途:创始人按出资额领取部分股份作为报酬;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向员工发行股票期权;公司的重要成员包括首席执行官,并将获得一定数量的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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