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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慢保要求什么资料
释义
    法律分析: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或近一段时间);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医院帮忙复印的人知道哪些内容的),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
    8、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 。
    慢保申请有以下条件:
    1、当事人已经按照规定参与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医保;
    2、当事人所患的疾病是保险所规定的慢性病病种等。
    慢性病医保登记所需材料是需要收取《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原件、病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收取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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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