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监护人陪同。 未满16周岁申请办理身份证,需要监护人陪同,带上户口簿原件,监护人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 一、法律明确居民身份证办理需要提供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八、十条(1)明确,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需由监护人陪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 (一)《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二)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各地对于居民身份证初次班流程不同,需咨询户籍地为准以深圳为例子,当地发布《本市户籍居民办理身份证》(2)明确初次办理身份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一)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首次申领后,2年内再次申换补领无需提供); (三)申请人相片(符合公安部居民身份证证件相片要求的申请人照片)。 三、根据个人经验,现阶段对于未满16周岁初次办理身份证,需要根据相关情况提供资料。(一)监护人和申请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初次办理身份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监护人和小孩同属的户口簿原件; 3.《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二)监护人和申请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初次办理身份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监护人身份证原件;2.监护人和小孩同属的户口簿原件;3.《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4.《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5.小孩出生证明(证实小孩和监护人关系)。考虑各地政策不同,具体对于未满16周岁需要提供资料以当地户籍地公安部门文件为准孩子的监护人一般是两个人,即孩子的父母。不过如果父母死亡或者失去监护能力,则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可以按顺序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当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成为孩子的监护人时,孩子此时就有多名监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