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高利贷会连累老婆吗 |
释义 | 会。如果借高利贷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偿还。 一、丈夫欠款妻子该承担吗 丈夫的欠款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应该与丈夫共同承担;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妻子不需要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丈夫欠钱妻子需要还吗 丈夫欠钱妻子是否需要还存在两种情形: 1、丈夫的欠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需要与丈夫共同偿还; 2、丈夫的欠钱属于个人债务的,妻子不需要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欠债是否会连累妻子 欠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会连累妻子。欠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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