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斗殴致人伤害属于正当防卫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行为人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卫的行为,因为斗殴双方缺乏防卫意图。互相斗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 一、哪些情形不属于防卫过当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况如下: 1、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2、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3、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二、聚众斗殴是属于什么案件 聚众斗殴是属于刑事案件。 1、一方有互殴的故意,纠集三人以上对另一方进行殴斗,另一方开始没有互殴的故意,但在事态发展过程中产生斗殴故意并纠集多人以上进行互殴的,对双方均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 2、一方有互殴的故意,并纠集三人以上,实施了针对对方多人或其中不特定一人的殴斗行为,而对方没有互殴故意的,对有互殴故意的一方也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要件: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3、主体要件: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 4、主观要件: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三、别人先动手打人自我防卫怎么处理 如果遭到对方殴打,可以选择报警、躲避,但是如果还手殴打了对方,造成事态扩大,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双方动手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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