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设立合伙企业需满足合伙人、合伙协议、出资、名称场所等条件。具体而言,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名称。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