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立遗嘱后有一方反悔怎么办 立遗嘱后有一方反悔可以通过重新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关于遗产进行重新的分配。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二、立遗嘱怎么写才能起到法律作用 立遗嘱需要具备以下要件才能起到法律作用: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5.遗嘱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变更遗嘱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当事人如果想变更遗嘱,需要注意一下事项: 1.要以书面形式明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 2.要以立新遗嘱的方式变更或撤销原遗嘱。 3.如果立的是公证遗嘱的,必须用公证遗嘱变更或者撤销原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