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事业单位退休后的养老金将根据其退休时的职称、工龄有相应的增加,具体增加以实际情况为准。 一般退休养老金由3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还需要结合个人工资和退休时社会平均工资等数据。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老人”和其它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才有过渡性养老金。各省市自行制订过渡办法,各地办法有差异。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 等 社会保险 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 、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