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乡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具体费用确定,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医疗金额有所不同,报销份额从88%到95%不等。医保个人账户费用可在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异地就医需要经过审批,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区县医保中心。审批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需重新审批。就医者可选择两到三家定点医院,费用报销需将相关单据邮寄或由家人代领。手续包括费用收据、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等。 法律分析 一、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按照具体费来确认。不同医疗金额不同比例报销状况,具体应根据实际状况来确认和处理。不同医疗金额不同比例报销状况,具体应根据实际状况来确认和处理,报销份额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付出限额内的报95%,其间乙类药品按80%,宝贵药品按70%,特别检查和特别治疗的按70%报销。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能够定时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二、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者需要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异地安置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 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 异地审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体也就是当事人从办理日起开始到第二年的当天。一年之内是不可以变更的。若审批期限已经到期,仍在异地的当事人就需要在去相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批。 身在异地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异地选医院,各个地区对于就医者能选择几家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可以选择两家到三家。 当事人在异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将相关报销单据邮寄回原来的所在城市进行报销,也可以让家人在原来的所在城市帮助报销。报销的标准等问题就会还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定,相关款项可由家人代领,也可自行设立相关账户领取。 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三、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所需手续 异地就医需要到就医的门诊、医院开具相关费用的收据、清单、处方底方、明细、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同时还要开具一份你所就医的医院的登记证明,以便于用人单位、社保所、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统计汇总和审核结算工作。 结语 医保异地就医报销的比例和流程需要根据具体费用和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和处理。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医疗金额的范围而定,从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付出限额内的报95%。乙类药品按80%报销,宝贵药品按70%报销,特别检查和特别治疗按70%报销。异地就医者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填写相关申请单并在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返回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审批期限为一年,期满需重新审批。选择医院数量根据地区规定,一般可选两至三家。医疗费用需邮寄或由家人在原所在城市进行报销,报销标准按所在城市规定执行。报销所需手续包括相关费用收据、清单、处方底方、明细、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和就医医院登记证明。医保个人账户费用可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医院需为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二十条 医师个体行医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五条 医师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师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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