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完全失去了社会联系和人际交往的权利。虽然拜访权不是明确规定的,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取保候审期间的被告人仍然具有一定的社会交往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告人在侦查、审判期间,有权与律师会见,有权申请交换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有权提出抗诉和申诉,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关人员对被告人的检查、监视、控制和约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和侵害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可以在取保候审期间改变原来的强制措施,但必须有新的理由。 综上所述,被取保候审期间的被告人可以通过合法渠道提出拜访请求,但具体是否批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应该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社会交往权利等方面的因素,依法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