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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户口配偶落户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
    集体户口配偶不可以落户。办户口办成家庭户了,再申请迁户。
    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的方式及需要的证件、资料:
    1、在当事人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或者已经失业:
    (1)并且户口原籍(或者配偶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入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一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入户。
    2、在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当事人也可以受让符合户口迁入条件的房产后,再把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挂靠;
    3、办理户口迁移时,应交验当事人的集体户口卡(户口卡首页)、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迁入(出)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迁移证明、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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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