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执行局开始执行立案后多久进行执行?
释义
    执行局立案后,执行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但执行局会在受理执行申请6个月内完成强制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调解书,行政处罚决定等,以及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经裁定承认的外国法院判决等。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义务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可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法律分析
    一、执行局立案后多久上门执行
    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局什么时候会上门执行没有具体规定,而执行局会在受理执行申请6个月内完成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哪些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
    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局在受理执行申请后,会在6个月内完成强制执行,但没有具体规定上门执行的时间。如果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申请书后超过六个月仍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应当报告财产情况,否则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等。此外,还包括仲裁裁决、调解书,公证机关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以及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台湾法院的判决、裁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0 2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