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执法人员能给自己的近亲打官司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法院执法人员能给自己的近亲打官司吗 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其近亲属不能够委托代理人,因为近亲属不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无权行使隶属当事人的权利。刑事附带的民事诉讼部分,本质上隶属民事诉讼,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二、律师和直系亲属都不能成为诉讼代理人吗? 直系近亲属是可以做代理人的,但是,最好该人懂法,不然的话,对自己这一方就极为不利,很有可能导致自己这方败诉,但是这并不影响直系近亲属可以成为自己的代理人这一法律规定。 三、法院亲属打官司可以申请回避吗 最好要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四、申请回避的时间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五、回避的决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在三日内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作出决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法院决定回避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退出本案审理;驳回回避申请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继续本案的审理。民事诉讼法对不服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设置了救济程序,即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能够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能够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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