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得情况下要还所有钱。 债务担保人必须知道的法律风险如下: 1、有两种担保: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时,最好明确担保份额或当前顺位担保人; 3、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都可以向债务人等额追偿,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4、债务人和债权人恶意侵吞担保; 5、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担保合同; 6、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7、担保期和担保期届满的法律效力; 8、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债务转移,担保人是否仍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1、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 4、超过保证期间的; 5、主合同无效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