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押金合同又称定金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已基本达成买卖意,其作用在于相互制约,目的是督促双方签署买卖合同,合同双方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定金往往抵作买卖合同的价款,至此定金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合同关系结束。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主要目的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同时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定金合同与买卖合同最大的区别是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定金未交付之前合同虽已成立但并不生效,而买卖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法律依据:押金是《担保法》规定外的一种新的担保形式,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借用或租用的标的物;并且未发生违约事由时,出押人有权请求受押人返还押金;或在出现违约事由时,优先从押金中扣除违约所产生的损失,余额予以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