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案件行政复议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对行政复议不服,理所当然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司法救济是当时最后的权利保障,这也是行政诉讼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治安案件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的行政复议案件有哪些? 关于中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那是比如这种大型案件(三)受案范围不同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案件,而复议机关所受理的既有行政违法的案件,也有行政不当的案件。也就是说,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未必能够提起行政诉讼。另外,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以后,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从而使某行政争议只能通过行政复议而不能通过行政诉讼得以解决。 国务院行政复议的案件有哪些?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一方是否具备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的请示》的复函(2001年12月28日国法函[2001]282号) 国家工商总局: 你局《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一方是否具备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的请示》(工商法字[2001]第12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一方,认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案件有哪些种类 凡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案件,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只要单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国《行政复议法》在明确规定了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复议的同时,又对不能依照复议法申请复议的四类行政行为作了规定。它们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章;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以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行政复议案件分流的原因有哪些? 随着近年来百姓法制意识的增强,行政复议案件的类型越来越多样化,从原来的自然资源确权类、工伤认定类、公安类“老三样”,逐步扩大到行政不作为、信息公开、房屋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种类型的案件,市政府法制办为了应对案件越来越多的趋势,更加高效准确的审理案件,在研究各类型案件不同特点的基础上,于近日建立了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审理制度。现在你应该清楚行政复议案件分流的原因了。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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