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
释义 |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一、民间借贷如何具有合法性 一般来讲,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二、欠款纠纷法院要如何判 欠款纠纷纷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具体如下: 1、向借款人取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借款人应当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2、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本单位职工筹集资金,借款人应当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贷款人应当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贷款; 4、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性强制性规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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