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能够调解处理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问题吗? |
释义 | 交警调解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听取双方请求、确定责任和赔偿数额,并制作调解书。但若证据不足、异议、拒签、不同意调解、未提申请或对检验、鉴定有异议,交警无法调解,应通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是能调解处理赔偿的。一般交警这样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1、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2、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确定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调解程序是什么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6、确定赔偿方式; 7、交通事故调解书。结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8、调解终结。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在下面的情形下,是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问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①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③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④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⑤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⑥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结语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程序明确了交警的职责和权力,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快速解决纠纷的方式。在调解过程中,交警将充分听取各方请求,明确责任,并计算赔偿数额。然而,若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对认定结果有异议、拒绝签字、不同意调解或未提出调解申请等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无法通过调解解决问题。此时,交警会建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将尽力协助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确保公正和公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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