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十级有伤残津贴吗? |
释义 |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十级没有伤残津贴。被鉴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分发伤残津贴。一级有百分之九十的工资,二级有百分之八十五的本人工资,三级有百分之八十的本人工资,四级有百分之七十五的本人工资。十级工伤的劳动者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工伤轻伤二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轻伤二级赔偿标准如下: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轻伤二级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轻伤二级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 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特定待遇。 二、辞退伤残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河北省工伤津贴上调标准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85%,三级为本人工资80%,四级为本人工资75%计发。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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