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探视权的出现是以离婚了夫妻二人不能共同生活为前提的。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一起居住、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还不存在探望权的问题。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但是为了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因此才产生了行使探视权的必要。 一、离婚后前妻来家里探视孩子可以拒绝吗 夫妻离婚后,前妻到家里来探视孩子是不可以拒绝的。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从民法理论上讲,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亲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 二、离婚孩子跟女方男方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离婚孩子跟女方,男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具有独立的生活能力。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并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一般来说,父亲的经济负担能力强于女方,可以为孩子提供较好的物质条件。但是,父亲由于工作强度一般高于女方,相比于女方,真正抚养教育孩子的时间和精力较少。法院判决时,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直接抚养责任。所以,为了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父亲需要收集以下各种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3、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4、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5、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父亲一起生活,孩子已经习惯了现有的生活和成长环境,贸然改变会对孩子成长形成不利影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