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公租房居住权的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公租房居住权不超过5年,可续租。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有合同、遗嘱和法院判决。居住权人的义务包括保管房屋、不设定抵押权、承担费用、不改变结构和返还房屋。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公租房的居住权是多久 民法典公租房的居住权是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不超过5年。公租房的全称是公共租赁住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公租房的居住期限最长是5年,期满可以依法提出续租申请。 二、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签订合同。当事人订立居住权合同是设立居住权最主要的形式。通过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必须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建立遗嘱。住宅所有权人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即住宅所有权人在自己的遗嘱里明确为他人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含以遗嘱继承方式设立居住权和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两种情形。 3.法院判决。除规定的以合同和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外,居住权还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设立。 三、居住权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 居住权人的义务主要有: 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拓展延伸 公租房居住权的终止条件和解除程序是怎样的? 公租房居住权的终止条件和解除程序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公租房居住权不再有效,并需要进行解除的一系列程序。终止条件通常包括租期届满、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等情况。解除程序包括承租人或房屋管理机构提出解除申请、申请审查、协商解除或法院裁决等步骤。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进行具体操作。承租人在终止和解除过程中应及时与房屋管理机构沟通,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权益的保护和合法权利的行使。 结语 公租房居住权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居住权的设立方式包括签订合同、建立遗嘱和法院判决。居住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保管房屋、不得设定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承担管理和维修费用、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以及在居住期满时返还房屋。公租房居住权的终止条件和解除程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在终止和解除过程中,承租人应与房屋管理机构沟通,并遵守相关规定,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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