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最长是多长? |
释义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最长需要十天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逃逸将面临行政和刑事责任,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将决定定罪量刑。对于逃逸过程中加害行为,如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将以数罪并罚处理。然而,逃逸行为已成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不应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以遵守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最长需要多长时间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最长需要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最长需要十天时间。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六十八条由于事故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罚 1、行政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触犯刑法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 3、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介入肇事者的“加害”行为,如拖着伤者逃逸故意到车轧人,将受害人抛入水中,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对此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对肇事者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进行数罪并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逃逸行为已成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行为,因此不应再被作为前一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是由,否则有违“禁止一行为重复评价的原则”。 结语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最长需要十天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若存在抢救状态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认定时限可中止,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对于交通事故逃逸行为,行政责任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若构成犯罪,将根据犯罪情节由人民法院进行定罪量刑。若逃逸行为涉及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应以相应罪名并罚。需注意的是,逃逸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时,不应再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评价,以遵守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已经为受害人垫付抢救费用或者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及时书面告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的有关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七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七条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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