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子女 继承 父母的房产1年后再卖出需要支付住房评估费千分之六。 依据住房评估价缴纳全额 契税 3%; 依据住房评估价格减去办理继承时候的花费,这个差额20%的 个人所得税 ; 印花税 万分之五; 手续费是几百元; 营业税是5.55%(如果死者持有时间和继承得到住房之间之和超过2年,可以免除)。 《 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 范围及 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 扶养 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