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刑之后不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在案件尚未由判刑时,向司法机关提出暂时不限制人生自由的一种措施,适用阶段是案件在审理时,适用者是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不适用已被判刑的犯罪分子。根据法律原文也可知,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注意是法律原文是可能而非已判处,故是还未判刑。另外,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