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存在特殊约定,需根据约定确定。但若房屋买入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1.一方父母出资全款或支付首付,登记方为该方;2.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或支付首付,且个人还贷。 法律分析 婚后购房只有一方名字的情况下,一般认为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另有特殊约定。如果存在特殊约定,则根据约定确定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以下情况下,只写一方名字就认定该房产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1. 婚后一方的父母全款购房或支付首付,并且房屋产权登记使用该方个人财产还贷。 2. 婚后一方使用个人财产全款购房或支付首付,并且使用个人财产还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