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当年还能休带薪年假吗? |
释义 | 可以。国家对“三期”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往往更重视女职工在“三期”中应享有的权利,而忽视“三期”女职工还应享有休带薪年休假等权利。女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与年休假假期可以同时享受。公司擅自规定不可兼得因违法法律法规规定而无效。风险提示: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避免违法而无效的风险:1、公司制定规章制度不得与法律规范冲突;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范相冲突,否则会被认定为无效。如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员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等。但是法律未规定属于公司用工自主权的范围公司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如公司的用工管理方式,员工调岗的情形,员工工作方式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2、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履行民主程序;员工的请休假制度、薪酬制度、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等关系员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切身利益的制度,公司在制定此类制度时依法可以采用制定详细的讨论稿并通过OA系统或公司邮箱向员工发放,并让员工签字回复确认。召开员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的意见,最终表决通过规章制度,并注意制作会议纪要并要求到会者签字等。3、规章制度制定后应当向员工公示告知。公司可以采用直接在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上签字并留存的办法,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已经阅读、学习、理解并愿意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表述认可。另外还可以采取统一培训、考试的方法来让员工知晓规章制度。 职工的年假应该怎么休? 有未休年假的工资,按照日工资算。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年假也是法定的,但是必须满一年才有。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息10天,满20年和20年以上的休息15天,也就是半个月的时间。这是法律规定的。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到新单位后,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同上。因此,一些公司认为员工年休假的起算标准应从到新单位开始算起的做法是违反本条例的,企业应当累计计算。风险提示: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休了产假还能再休年休假吗? 休了产假还能再休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产假是针对生育女职工的一种特别规定,是一种特殊权利,而年休假是针对所有职工的一种普遍规定,是一种普通权利。对女职工而言,不能因享受特殊规定权利而丧失普通权利。因此,生育的女职工休了产假后,仍然有权享受当年的年休假。风险提示: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带薪年假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带薪年假的计算方法:1、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情况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而在入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比较复杂。新入职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计算其首次应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当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同样,对于离职员工,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也应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并且如果该职工在离职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计入,应当注意这里并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只要不足一天即舍去。2、带薪年休假工资待遇的计算带薪休假工资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风险提示: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劳动者的带薪年假有几天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风险提示: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申请带薪年假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国家有关职工年休假制度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对于从其他单位新进入现用人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指该职工在原单位与现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复函》也特别作了明确说明: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风险提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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