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产涉及第三人离婚房产该怎样进行分割
释义
    房产涉及第三人离婚房产该怎样进行分割
    (1)房产证上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的房产的分割问题
    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若产权登记中子女的名字,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双方与子女共同所有。如产权人只登记为子女一人,则应考虑夫妻在购买该房的真实意思,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否则通常的情况下仍然认定该屋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的财产,但对于因房屋产生的债务,则应当由夫妻负责偿还,法院在处理房产权利时一般会适当调整子女所得的比例。
    (2)房产证上有未成年子女外的第三人名字的房产的分割问题。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夫妻双方,因此法院一般不允许第三人参加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法院一般会采取如下方式处理:
    a、根据当事人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b、将案件中止审理,告知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待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9: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