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如何划分? |
释义 | 同居关系下的财产分割应以协议为优先,如无协议则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居期间所得的收入和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不得侵害合法婚姻方的财产权益。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应考虑实际情况、过错程度,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同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患有严重未治愈疾病的一方应得到适当照顾或经济帮助。 法律分析 协议优先。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1、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2、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应当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 同居关系如何分割财产 1、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2、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据此,也可以发现法律虽然不保护同居关系,但其保护财产共有人的共有关系。但在同居关系下,一方也需要承担证明另一方名下的财产为共同共有的责任。所以,只要掌握可以证明对争议财产有过出资等可以证明共有人身份的证据,即使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可以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结语 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在处理财产时,应考虑妇女、儿童的利益,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并且照顾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况。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重要的是,无论是解除同居关系还是处理财产,都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共有人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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