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了工伤,只出交警车责任认定书能要求赔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那么申请工伤认定就需要交警队开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方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载明的责任大小可以判断员工是否符合工伤情形,要员工无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的才算工伤,员工全责或者主要责任就不属于工伤。另一方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载明的交通事故的地点也可以判断是否属于正常的上下班路上。 一、下班途中摔倒是否算工伤 下班途中摔倒不一定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只有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员工不慎摔倒的,由员工自行承担责任。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方可认定为工伤。 二、下班回家路上突然死亡算不算工伤 可能算工伤,也可能不算工伤,在下班回家路上,如果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算工伤。若是属于突发疾病死亡,不是工伤。但是,其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死亡待遇;其他情形,按因病办理。 如果员工自己认为属于工伤,而员工所在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员工应及时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是否为工伤。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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