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受伤谁之过?工地管理方应承担何种责任? |
释义 | 工地工人受伤,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如由第三人造成损害,赔偿权利人可要求第三人或雇主承担责任,并可向第三人追偿。发包人、分包人若知道或应当知道雇主缺乏资质或安全条件,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规定不适用于工伤保险范围内的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工地工人受伤,由工人所在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拓展延伸 工地安全责任:探讨工人受伤的责任归属问题及工地管理方的法律责任 工地安全责任是指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对于工人受伤的责任归属问题以及工地管理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地管理方应对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包括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进行安全培训等。如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受伤事故,责任的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工人自身的安全意识、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然而,工地管理方作为施工现场的主要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工人的医疗费用、工伤赔偿金等。因此,确保工地安全责任的落实和执行对于维护工人权益和保障施工安全至关重要。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工地工人受伤后,由工人所在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解释,雇主应当承担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如果是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发包人、分包人在工地安全责任方面也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工地安全责任的落实和执行对于保障工人权益和施工安全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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